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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传媒学院2017年七人制足球比赛规程

发布时间:2017-04-07 10:06:22 来源: 作者:
一、主办单位
河北传媒学院体育运动委员会
二、承办单位
校足球办公室、艺术体育学院
三、协办单位
校团委、各学院体育部
四、时间地点
时 间:2017年5月22日—6月2日(暂定)
地 点:河北传媒学院兴安校区、警安校区操场
五、参赛办法
    (一)学生以学院为单位组队,每个学院限报一队,每队报领队一人,教练一人,每队限报十二人,裁判2名,兴安校区参赛队为影视艺术学院、新闻传播学院、艺术设计学院、动画学院、国际传播学院、信息技术与文化管理学院;警安校区参赛队为表演艺术学院、舞蹈艺术学院、艺术体育学院(限体育表演和体育传播专业学生);足球学院和艺术体育学院(休闲体育专业)可以参赛,但不取名次。
    (二)参赛资格:凡我校有正式学籍的学生均可报名参赛,每队限报男运动员12人、教练员1人、领队1人(院领导)。报名同时交纳保证金100元,全赛程若无违规、违纪现象,保证金如数退还。
    (三)比赛时必须带学生证(其他证件无效),每场比赛前主动递交临场裁判组验证,无证或人证不符者,不得参加比赛。
    (四)参赛队员必须遵守学校的各项规定,并经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学校的意外伤害保险)。
六、竞赛办法
    (一)赛制安排:兴安校区采用分组单循环,将六个学院以抽签的方式(不设种子队)分成A、B两组分别进行小组单循环,小组前两名进入第二轮,第二轮采用交叉淘汰赛,即A组第一对B组第二,A组第二对B组第一,两场的胜者进入决赛;警安校区首先抽签抢号,再进入小组淘汰,小组第一进入第二轮;第二阶段采用交叉淘汰,胜者进入决赛,负者不再进行比赛。警安校区采用单循环,小组第一进入决赛,进入决赛阶段的两个校区的三支球队采用单循环比赛,决出最终的冠、亚、季军。最后将安排教工队和学生的足球友谊赛。
    (二)比赛采用国际足联足球竞赛规则,比赛没有越位,开球(中圈开球)可以直接射门得分。球门球可以直接射门得分。界外球不能直接掷入对方球门得分,在比赛中队员不得使用铲球技术,其它犯规与不正当行为的判罚与国际足球比赛规则一致。
    (三)比赛时间采用全场50分钟(上、下半场各25分钟),中场休息5分钟,如双方打平,则采用罚点球的方式决出胜负。比赛使用5号球,场地为半个足球场。
    (四)每场比赛各队可替换7名队员。
    (五)运动员在同一场比赛中被裁判员出示一张红牌或累计两张黄牌自然停止下一场比赛(纪律委员会如有追加处罚除外)。
    (六)如因特殊情况干扰,造成比赛中断,经组委会多方努力仍未能恢复比赛,当时的比赛成绩有效,组委会须尽快(24小时内)补足比赛时间(包括罚点球)。
    (七)每队必须统一比赛服装,服装颜色必须认真填写在报名单内,比赛队员的姓名、号码必须与报名单相符,否则不得上场比赛,守门员的比赛服装要与双方其他队员的服装颜色有明显区别,场上队长须自备与上衣颜色有明显区别的袖标。
    (八)如有不可抗拒原因,须更改比赛日期,由大会组委会做出决定。
    (九)运动员必需穿帆布面、胶底球鞋,上场队员必须佩带护腿板(没有护腿板的禁制参加比赛)。
    (十)定于2017年5月18日中午12:30召开参赛队领队、裁判联席会议, 兴安校区在看台下103室,警安校区在东配楼302室,请相关人员准时出席。
七、奖项设置
    (一)男子团体赛——冠军一名、亚军一名、季军一名。
    (二)体育道德风尚奖一名;优秀组织奖一名。
    (三)金哨奖(最佳裁判)一名;金球奖(最佳守门员);金靴奖(最佳射手)
八、纪律及处罚: 
    (一)对冒名顶替者一经查出,即取消该队全部比赛成绩和参赛资格,全院通报批评并罚款100元。
    (二)对罢赛队,将取消该队全部比赛成绩和参赛资格,全院通报批评并罚款100元。
    (三)在比赛中发生打架或对裁判、对方球员恐吓的球员或领队,按情节轻重给予处罚,严重者取消本次赛会比赛资格。球员个别打架,立即被出示红牌。双方球员打群架,比赛立即结束,本场比赛无成绩,各记零分。并上报学校对违纪球员给予处分。
 九、报名办法
        各学院务于2017年5月11日下午16:00前将报名单(纸质的须各学院领导签字)并携带100元保证金,上交各校区负责人,不得拖延。
兴安校区:韩志刚(18032188837),艺设楼108室对门器材室;
警安校区:孙宏(17731138007),东配楼302室(足球办公室)。
十、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河北传媒学院运动委员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四日